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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央行发布第588号决议:自托管钱包1万美元加密转账须报告,2026年10月生效

巴西利亚消息——巴西央行9月23日发布第588号决议,修订第3,978号通函中的反洗钱与反恐融资框架,新增对自托管钱包大额虚拟资产转账的强制报告要求。该规定将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

1万美元为报告门槛,非交易上限

根据新增至第49条的条款,受央行监管的机构在处理的虚拟资产转账涉及自托管钱包、且价值等于或超过1万美元等值时,必须向金融活动控制委员会(Coaf)报告。规则适用于双向转账,即向自托管钱包发送和从自托管钱包接收。

该要求属于报告义务,并非禁令、交易上限或强制冻结;决议未规定符合条件的转账必须被阻止。B3报道称,1万美元是强制报告阈值,而非交易限额。第588号决议也未规定多笔低于1万美元的转账必须自动合并报告。

与第584号决议不同

第588号决议与8月发布的第584号反欺诈规则不同。第584号决议适用于部分向境外服务商或自托管钱包的虚拟资产出站转账,并允许在既定风险控制下最长临时保留24小时,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当单笔转账超过阈值,或同一客户在同一天内多笔转账累计达到阈值时,该规则可适用。提供者在完成所需风险审查后可提前放行。

第588号决议没有等同的单日合并自动报告触发条款,其文本指向价值等于或高于1万美元的转账。巴西监管分析在9月规则发布后也指出了这一区别。缺少自动合并条款并不取消第3,978号通函下的独立可疑活动监测义务。

通过现有反洗钱控制向Coaf报告

第3,978号通函第49条要求受约束机构向Coaf通报所列交易。该通函现有时间规则要求第49条通信在交易或相关事项发生后下一个营业日完成,从而将新的自托管钱包类别纳入既有合规流程。同一通函禁止机构告知客户或第三方已进行Coaf通信。

第588号决议并未仅因个人控制自托管钱包而对其创设直接申报义务。报告责任通过央行反洗钱框架下受监管机构在处理符合条件转账时运作。

央行:自托管降低监测信息可得性

央行在公开解释中表示,自托管可能降低用于监测和风险评估的信息可得性,并将用户控制钱包与由央行授权机构持有的资产区分开来,后者客户和交易记录仍留在受监管实体内。

第588号决议本身不创设新的加密税率、费用或交易税。该措施修订巴西反洗钱/反恐融资报告框架,而加密征税适用单独税务规则。

分阶段加密监管的一部分

第588号决议是2025年以来一系列虚拟资产规则的一部分。巴西对加密服务提供商的资本要求现已与许可、治理、安全和合规要求并列。另一项2026年规则限制虚拟资产在受监管跨境电子外汇渠道内用于结算支付;巴西跨境加密支付限制覆盖受监管eFX系统,但不禁止该渠道之外的普通加密转账。

同日,央行还发布第589号决议,修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规则,包括涉及客户余额、托管头寸、储备证明和用于质押的客户资产的监管信息。相关数据提交条款于2027年1月1日生效。第589号决议还改变涉及加密服务提供商机构的另一个运营截止日期。自2026年11月6日起,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和其他获央行授权实体在与未获准在巴西运营的对手方开展或促成虚拟资产市场操作时面临限制,适用法规中的例外除外。